漯河:案件评查促办案质量提高
2020-03-30 16:24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调取书证三要素书写不全面、不规范,建议扣3分。”“这个案件的审理室务会议记录内容不够完整,建议扣1分。”……漯河市纪委监委在抽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案卷时发现一些问题,随后以清单形式及时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案件主办单位逐个整改、对账销号。

漯河市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突破口,将案件质量细化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等7个方面76项评分标准,随机抽取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和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61起案件,认真细致地审阅案卷,逐项打分、逐案反馈,列出清单、督促整改,以问题导向倒逼质量提升。

“我们室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对本室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个别案件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审查调查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在每个环节都将绷紧高质量这根弦,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备案协审程序不规范、提前介入审理节点不明确等共性问题,漯河市纪委监委出台了《漯河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备案协审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提前介入审理案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备案协审案件的范围、审核程序,明确了启动提前介入审理程序需符合的要件、提供的材料、履行的程序等,确保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高效履职尽责。

针对案件质量问题折射出的干部业务能力短板,漯河市纪委监委还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上下功夫,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全员培训、举办专题研讨班、组织知识测试、编印业务参考资料、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跟案学习等形式,及时补齐短板提升素质。

“通过质量评查,规范案件办理,促进办案质量提高,这个做法效果很明显。”漯河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骁说,下一步将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以案件的高质量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汪娜 于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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