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双十禁令”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正衣冠”
2019-11-23 09:52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踏着晨光,步入机关一楼大厅,矗立在眼前的宣传栏格外引人注目。近日,新县纪委监委在机关办公区醒目区域设置信阳市纪检干部“十严禁、十不准”专题宣传栏,学习领悟践行“十严禁、十不准”成为纪检监察干部每天第一课。

新县纪委监委干部在信阳市纪检干部“十严禁、十不准”专题宣传栏前学习

《信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十不准”》下发后,在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学习“十严禁、十不准”成为纪检机关党员干部、各学习小组的必修课。“通过逐条逐句对照,学深悟透,躬身践行,进一步树立了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严格按照‘十严禁、十不准’的要求,忠诚履行职责,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一室邱勋烈说道。

“‘十严禁、十不准’规定下发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对照要求,将制度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照镜子、正衣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以铁的纪律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红城纪检监察铁军,为全县党员干部当表率、做示范,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化。”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新县纪委监委 刘瑜 管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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