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实施四项监督 切实发挥“探头”作用
2018-04-23 07:53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内黄县采取四项监督规范派驻工作,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利剑作用。

会议监督。列席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述责述廉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监督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派驻机构的党内监督取得实效。

备案监督。被监督单位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以及财务收支、三公经费使用等,确保被监督单位各项工作公开透明,经得起检验。

报告监督。被监督单位定期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以及一般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等情况,确保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到位。

谈话监督。与每个监督单位科级以上干部逐一进行谈心谈话,结合其工作职责及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提醒,通过早提醒、早预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安阳市纪委监察委)

责任编辑:   杨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