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11-15 07:55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1、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工作人员贾建修、新安县正村镇后地村支部书记吕小钦等人套取产业化项目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吕小钦以“新安县35000只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的名义,在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补贴资金过程中,与贾建修等人串通,上报虚假土地出租协议、环评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材料。贾建修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申报,套取国家专项资金126万元。2018年5月,吕小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贾建修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栾川县合峪镇庙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董建设骗取扶贫搬迁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董建设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贫困户认定程序,未经村组群众评议、公示和村委开会研究等程序的情况下,将自己儿子确定为贫困户,并违规享受扶贫搬迁专项扶持资金3万元。2018年3月,董建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孟津县送庄镇朱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牛万杰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牛万杰利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的便利,在其不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情况下,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以其妻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2018年8月,牛万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宜阳县董王庄乡洞子沟村扶贫专干仝宏杰截留养殖产业补贴资金问题。2017年7月,仝宏杰以需要工作经费为由,截留三户养殖贫困户每户1000元共计3000元养殖产业补贴资金。2017年12月,仝宏杰主动将截留3000元先后退还贫困户。2018年3月,仝宏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洛阳市纪委监察委)

责任编辑:   宋军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