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教育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2020-09-16 18:46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受了处分,总觉得抬不起头,连出门都觉得难为情,更害怕亲戚朋友知道自己被处分的事。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心,多次找我们谈心谈话,帮我们解开了‘疙瘩’、卸掉了‘包袱’。”8月31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平舆县十字路乡6名党员干部表示。

平舆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是驻马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缩影。

为积极探索开展对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帮助受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干事创业,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心病难医。对处分处理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不能一处了之,应当通过扎实的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心悦诚服、知耻后勇,实现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孟瑾说。

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对应当进行回访教育的党员干部必须全部回访,且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每半年至少回访一次。

“回访教育工作由作出处分处理决定的机关统筹协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是回访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落实。”市纪委常委何清初介绍道。

为不让一个受处分处理人员“掉队”,确保回访教育“全覆盖”,市纪委监委建立受处分处理人员台账,并根据每个受处分处理人员的个人情况、心理状况和违纪事实,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实施方案,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开展有“个性化”的回访教育。

回访教育以“四查四看”抓手,即:查思想状态,看悔过意识强不强;查工作业绩,看工作效果好不好;查工作台账,看处分执行严不严;查真实想法,看合理诉求有没有。

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教育帮带、分级谈话机制,实行“一帮一”结对帮扶,分别为每一名受处分处理人员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教育帮带人,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状态等,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帮助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确山县瓦岗镇刘老庄村委党支部书记杨献平,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思想一度波动很大。”确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丽介绍道,“察觉到杨献平的心结后,我们及时对其进行回访教育,促使其打开心结,现在,杨献平思想包袱卸下了,不仅积极为群众脱贫想办法、出思路,还通过自身发展特色农业方式,带动全村346名群众共同脱贫致富。”

在回访教育结果运用上,市纪委监委要求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要客观公正提出评价意见,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及时反馈给作出处分处理决定的机关(部门),并按照干部权限向相应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使用建议。

“对受处分处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根据回访教育的不同情形,通过分层评定机制,合理安排任用、调整岗位、继续留任等,力争人岗匹配、人尽其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孙宁说道。

据统计,自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1625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社会效果。(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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