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探照灯” 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
2018-10-12 07:17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由于对上级政策把握不准,违规向9名同志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这个事我负主要责任……”近日,在鹤壁市淇滨区司法局召开的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林针对自己的问题做自我批评。

3月22日至5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财务凭证时,发现局9名同志在2013年和2014年领取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但从2015年3月份开始,这项补贴却停发。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是否合规,为何突然停发?”这一问题引起了巡察组组长窦保录的警觉。

带着问题,巡察组一边查阅法律援助方面的政策文件、财务凭证等资料,一边找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谈话。很快,巡察组查清了停发办案补贴的来龙去脉。

事实上,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精神,对法律援助指派办理案件的律师等人员发放定额补贴;对法律援助专职办案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可以据实报销办案所需的差旅、文印、通讯、调查取证、伙食补助等办案直接费用。但该局为调动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2013年以来,按照职级每月向9名同志“包干”违规发放法律援助办案定额补贴,至2015年共发放168840元。

随即,巡察组向该局下发了《巡察整改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围绕这一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在巡察期间,该局主动追回了9名同志违规领取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并上交区财政,区纪委监察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今年以来,鹤壁市淇滨区已完成2轮对区审计局、区文教体局、区司法局等1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51件,其中发现滥发奖金、津补贴等问题8件,下发立行立改整改通知书48份,立行立改问题63件,依规依纪约谈提醒5人,通报批评23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督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个。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充分发挥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剑作用。”该区纪委监察委负责人表示。(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责任编辑:   李先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