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的危房改造补助款
2019-12-01 08:1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村支书王心彬为掩盖其违纪违法问题,在核查组走后,让他媳妇给危房改造户送去75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庭审现场,媳妇成了丈夫违法犯罪的证人……”不久前,河南省鹿邑县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唐集乡套犁王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心彬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这事还得从去年说起。2018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鹿邑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王心彬贪占扶贫款问题进行初步核查。

核查组先从套犁王村近年来危房改造项目入手进行排查,对该村在2012年和2015年进行的24户村民危房改造档案中的申请、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将改造前与改造后的房屋照片进行比对,发现房屋存在张冠李戴现象。同时,工作人员通过核查这些资金发放账户的银行交易明细,并对取款凭条的交易时间及笔迹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存在多笔取款交易时间及取款签字笔迹一致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核查组对村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逐户摸排。

“前几年,我原来的房子快塌了,向王心彬申请过危房改造补助款,他说帮我问问,就一直没有回话,我催问几次,都说没名额。”面对核查组的询问,村民王某来介绍了他家房子的改建情况。“又过了两年,王心彬到我家让我站在房前照过几次相,还要走了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说是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要用,但至今危房改造补助款都没下来。后来,我那老房子破的实在不能再住下去了,亲戚邻居都说不能再等了,最后实在没办法,大家就一砖一瓦地凑钱帮我建起这两间房。”

当核查组问起王某来是否领取过危房改造补助款时,老王肯定地回答:“我从没领过一分钱危房改造补助款。”据此,核查组初步判断王心彬在危改项目申报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就在核查组走访王某来的当天,王心彬让妻子王某梅到王某来家打听核查组的消息,得知是核查危房改造补助款领取一事。当天晚上,王心彬就让妻子送来7500元,并叮嘱王某来,如果核查组再问,就说收到危房改造补助款了。

“魔术般”飞来的75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更能印证王心彬的违纪违法事实,也增强了核查组一查到底的信心。

核查组在之后的入户走访中发现,所谓的危房改造户毛某、李某、王某龙、王某梅、夏某才等根本就没进行危房改造,且王某梅和毛某分别是王心彬的妻子和母亲。

同年9月18日,鹿邑县纪委监委决定对王心彬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最终,在铁的证据面前,王心彬承认:在2012年和2015年套犁王村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中,他利用该村其他人的虚假房屋信息顶替王某来、毛某、李某、王某龙、王某梅、夏某才6户申报的危房改造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账户时,他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危房改造户身份证件,采取新开银行账户和索要“一卡通”存折等方式,侵吞、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55万元。

经鹿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心彬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评审验收中把关不严、审核不细、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唐集乡干部蔡某兵、楚某杰、田某广党内警告处分。

“我现在认识到我的行为触犯了纪律法律,我是一时糊涂,犯下了严重错误,这是我作为一个党员和村干部不应该做的,我现在后悔莫及……”王心彬在庭审时当场认罪,悔不当初。

今年4月,王心彬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如果乡镇干部在进行危房改造验收时,按照制度要求核查的再细致一些,邻里走访再实一些,王心彬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行为也许就不会得逞。”参加庭审的唐集乡一名干部表示。

针对王心彬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案件暴露出来的部分乡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制度执行力弱、监督缺失等问题,鹿邑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同时,还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百村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三公开”流于形式、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治理实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赵国利 本报通讯员 杜奇峰 潘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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