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方志欣(助人为乐)
2020-04-20 22:32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方志欣,男,汉族,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第一高级中学体育教师。

2016年5月21日,方志欣从任教的太康县逊母口镇兰子陈小学回到淮阳县冯塘乡方营村的家中过周末。当天吃过午饭,闲暇时间喜爱钓鱼的他来到方营村砖窑厂附近一个废弃的大坑塘边钓鱼。下午16时许,正当方志欣准备收竿回家时,忽然听到背后传来尖叫声,只见一辆电动三轮车滑下公路,沿着坑塘斜坡直冲水中,电动三轮车瞬间被淹没。方志欣来不及多想,顾不上脱掉衣服鞋袜,一跃跳进水里,先救出一名婴儿。没有停留,他又转身游到水中,把一名年轻女子推上了岸。之后,方志欣又一次入水,救出一名六七岁的男孩,第四次入水,救出一名六七岁的女孩。此时,已经在水里往返4趟的方志欣累得气喘吁吁,当得知落水者一共有6人,还有两个人没救上岸时,体力严重透支的他没顾得多想,又跳进水里,第五次…第六次…又将两名妇女推上岸,至此6名落水者全部获救。筋疲力尽的方志欣看到闻讯赶来帮忙的热心群众时,他才放心地悄悄离开现场。方志欣回到家中,只字未提救人的事,第二天按时回校上课。被救人家属刘来民经多方打听才得知救人小伙是逊母口镇兰子陈小学任教的方志欣。为了表达对恩人的感谢之情,刘来民给学校写了一封感谢信,方志欣救人的事才被大家知晓。

方志欣荣获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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