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举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
2019-04-01 07:4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郭金同身为中共党员,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月25日,灵宝市五亩乡鱼村党支部举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通报原村党支部书记郭金同违纪违法案例,返还涉案的集体资金16.75万元,原村报账员王军志宣读忏悔书,村组干部代表作表态发言。

“我对不起村民的信任与重托,在任职村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设立账外账,违反原则,违反制度。”王军志因此案被开除党籍,发自肺腑的忏悔,如同一面面警钟警示他人,不断震荡和冲击着在场的乡镇和村组党员干部的心灵。

3月中旬,灵宝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基层党支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制度》,要求乡镇(管委会)所属党支部于每月25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通过“以案促改进支部”,实现以案促改常态化、党员干部全覆盖。各乡镇党支部、所属镇直镇办机关支部和各村党支部围绕本支部的典型案例,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4+1”模式,在完成“通报案例、查摆问题、表态发言、提醒谈话”4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开展支部书记讲廉政微党课活动。

当日,灵宝市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率先开展警示教育日活动,通报典型案例,分组讨论整改清单,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树立标杆,做好表率。乡镇(管委会)所属的367个党支部均组织开展活动,通报典型案例62件,共1.6万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三门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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