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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清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出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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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3 来源:
从2007年7月10日起,该市对纳入管理范围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土地和空间广告的出租、出借情况开展全面清查。要求市直各单位如实提供有关合同、资料,不得欺报、瞒报出租、出借收入;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和提前收取租金;不得阻挠、抵触对违规使用房屋的收缴工作,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截至目前,已对30个市直单位公房使用情况开展了清查,收回公房15间。(据新乡市纪委信息)
【责任编辑: 高贵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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