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监〔2005〕14号 签发人:朱业祥
河南省监察厅2005年工作总结
省政府:
2005年,河南省各级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我省的《具体意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05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突出重点、突出创新、突出特色、突出实效的工作思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发展中创新,阶段性成果显著。
加强廉政监察,促进廉洁从政。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廉洁从政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解决本地本部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坚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采取设置宣传栏、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编发廉政短信息、举办文艺汇演和电视廉政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并作为各级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对照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以治理“节日病”为重点,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双节”和五一、十一期间,省、市、县三级联动,纪检监察、公安、纠风、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采取明察暗访、互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和方式,对风景名胜区、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收受有价证券、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突出问题。全省查获销毁各种有价证券2500余万元;副科级以上干部登记上交现金、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3566万元;核查登记各种公车私用汽车1488辆。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使规定得到了较好执行。四是进一步清理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今年着重完善了领导干部配备小汽车备案制度,全省已审查备案各类公务用车2064辆,制定了《关于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配备更换公务用车的暂行规定》。五是认真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拖欠公款的清理工作。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311万元,已全部清退;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2.05亿元,已偿还及核销2.01亿元,清缴率达98%。六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9742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3528人(次),诫勉谈话135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87757人(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8640人(次)。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把责任追究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今年全省共责任追究领导班子194个,追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06人,其中厅级7人、县处级55人、科级744人;党政纪处分444人,组织处理362人。进一步加大了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的力度,共查处案件263起,23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25人受到组织处理,5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92名党员干部因参加赌博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坚持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和促进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至10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7194件,初核案件线索12318件,新立案12210件,共处分12571人,其中,处分地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16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并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措施,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实现了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各级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地方保护、滥用职权、自行其是以及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今年全省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378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6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62人,查处违纪金额5.34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75亿元,提出监察建议1186条。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问题。今年我们把环保专项检查作为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围绕“三个流域、五个区域”的环保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向重点企业派驻了1292名环境监管员,对筛选出的违法排污重点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保案件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实施了挂牌督办,查处各类企业违法排污案件689件,党政纪处分128人。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对2001年以来的铁路、公路等线型工程、重点项目以及各类新区、园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今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变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防范,关口前移。全省共查出土地违纪违法案件188件,查出违纪资金4.7042亿元,党政纪处理79人。严肃查处了南阳市宁西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挪用补偿费问题,收缴违纪资金4000多万元,6名处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理。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督促建设、房管等部门制定和完善地方配套文件,理顺管理体制,严把拆迁许可关,从源头上堵住非法拆迁、任意拆迁行为的发生。全省共纠正处理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60起,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各地还注重用制度规范拆迁行为,初步建立起规范拆迁行为的长效机制。如开封市制定了《开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安阳市制定出台了《安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等。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40起,党政纪处分28人。坚决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受理农民工对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52.57亿元,查处案件532起,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推动《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有效加强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工作机制,督促建立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立案查处违规招投标案件41件,已结案36件,党政纪处分27人。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全省有近70万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登记,356名入股煤矿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审报登记,其中县级干部58人,科级干部96人,共撤出资金2327.41万元。全省各级监察机关还参与重大以上安全事故调查3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8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1人。努力做好招生、征兵执法监察工作。
加强效能监察,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参与行政许可主体、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会同省法制办、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监察部确定的9个重点部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情况逐单位逐项目进行了检查,并组织18个省辖市进行了互查。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和部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继续开展证照专项清理,巩固清理成果。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共累计撤销证照2595种,取消收费项目2141种,降低收费标准1028种,变更审验频次和有效期限1510种。全省统一立项、分级实施,对干线公路、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中小学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截至10月底,全省共清查出问题人员15486人,涉及资金9319万元,受理相关举报投诉2271人次,已处理人员1173人。严厉查处涉企“四乱”案件和行政效能过错案件,认真查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截至10月底,全省共立案3543件,结案3168件,涉案金额1.15亿元,党政纪处分1251人,效能过错责任追究557人。
加强纠风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查处了2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有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并予以公开通报,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全省通过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负担10.75亿元,制止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3007.9万元,查处公办学校乱收费问题947个,涉及金额2530.8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总金额2487.4万元,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918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省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器械和违规广告10835件,处分671人;会同工商、药品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对信阳市经济电视台、商丘电视台等11家播放虚假药品广告和医疗广告的新闻单位进行了查处,2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并予公开曝光;全省实行医药集中招标采购金额29.07亿元,占医院购药总金额的90.3%;1592名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回扣、开单提成总金额543.8万元。继续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通过落实农业税全免、粮食直补等各项政策,全省农民减轻税负28.68亿元,查结加重农民负担案件373起,党政纪处分218人、其他处理70人;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农民负担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对农民负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情况、涉及农民负担案件查处情况、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开展等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报送,推动了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继续治理公路“三乱”。下发了《关于实行查处公路“三乱”案件月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受理群众举报、批办转办和定期分析、回访通报等制度,查处公路“三乱”案件46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571人。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全省统一印制问卷、统一问卷调查时间、统一汇总统计、统一对社会公布的方法,共发放问卷20万张,对69个政府部门和行业进行了评议。
加强治本抓源,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切实推进反腐败抓源头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前几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省级今年再次取消审批项目22项,下放管理4项,改变管理方式、由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7项,共保留473项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各省辖市也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照保留的省级审批项目,积极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工作,县级审批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也已基本结束。继续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和完善。全省17个省辖市和149个县(市、区)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省直46个部门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普遍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审批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建立健全预算评估体系,完善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机制;全省2148个乡镇中有1941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占90.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运行机制更加规范。省本级106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28个二级预算单位、18个省辖市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69个县(市、区)进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省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单位达14061个。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全面实行“以票控费”管理,全省实行“票款分离”收费项目达98%,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成效明显。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试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警示谈话的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特约监督员制度的办法(试行)》、《关于防止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等一系列规定,完善了《干部任用条例》巡回检查制度。继续推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和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在市、县两级试行干部选拔任用“三票制”,扩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深入。今年对12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一把手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省共审计各级领导干部891名,审计出违规金额18.2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1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310万元。四是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制、政府投资管理机制,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焦作、郑州、开封、周口等市实行了投资项目代建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五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通过备案管理、过程监督、信用记录、依法查处等手段不断加大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监察力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抓住资产评估和转让交易两个环节,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规范了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制定了《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围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的监督检查。开展了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前三季度,全省完成政府采购74.2亿元,节约资金8.8亿元,节约率11.8%。六是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不断深化。全省所有乡镇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县(市、区)级政务公开面达96%,省辖市直属部门政务公开面达85%,省直机关政务公开稳步推进;目前全省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已有8458家实行了厂务公开,占99.7%,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程度公开的有15736家,比上年增长了71%,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的有7402家,占70%;全省村务公开面达100%,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
加强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有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行政监察工作制度。一是坚持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是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政纪案件的处理、向人大、政府请示、报告事项等,都由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提交纪委常委会决定。二是坚持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定期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情况、重要政纪案件查处以及重大监察事项。三是建立并落实监察局长参加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为探索监察局长知情、知政的新路子,我们积极推动监察局长列为同级政府党组成员,参加政府党组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截至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的监察局长有10名已列为同级政府党组成员、13名参加同级政府常务会议,158个县(市、区)监察局长(其中空缺3名)列为党组成员的达86名、90名县监察局长同级政府常务会议;郑州、开封、漯河、三门峡、新乡5个省辖市及所属的县(市、区)监察局长已全部列为同级政府党组成员。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署办公体制下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漯河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政监察工作制度规定,完善了有效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工作机制。南阳市对2003年以来的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察,制定了《南阳市规范和执行监察建议书及监察决定书暂行规定》,明确了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决定书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法律适用、制作规定、办理程序、执行程序等。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受监督和特邀监察员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省厅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0件,全部优质高效办结;全省特邀监察员共参与信访接待3153次,参与查处案件1459人次,参与行风评议、专项检查3005人次,提出意见建议700余条。通过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行业作风评议、信访接待、执法监察以及案件查处工作等,不仅使特邀监察员增加了对行政监察工作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充分发挥了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了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我省的行政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方面的工作起步早、进展快、成效明显,有些则相反;二是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性缺乏研究和探索,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地方和部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三是对合署办公体制下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思路不宽、手段不多,影响了监察整体职能的发挥;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执行不力,廉政制度和政策措施还没有很好落实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06年工作安排
2006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河南实际,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我省的《具体意见》,结合实际,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融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
(二)建立健全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制约机制,围绕廉洁从政,加强廉政监察。继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三)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紧贴“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的任务,对做好“三农”工作、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四)抓好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解决群众上学看病、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清理高等学校收费项目。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继续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党政部门报刊散滥等工作。继续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加大防治力度,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抓好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金融体制等“六项改革”。做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继续完善和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以政务公开为核心,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
(六)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加强效能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机制。开展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继续开展对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坚决纠正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存在的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行政监察 工作总结
河南省监察厅办公室 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