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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河南省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字体: 】   2007-11-15   来源: 省监察厅办公室
 
 
豫监〔2006〕11号                       签发人:王流章
 
 
2006年河南省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2006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廉政监察,规范从政行为
    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集中换届中的不正之风,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党委换届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了7条纪律要求;严肃查处了太康、舞钢、平顶山市新华区在换届期间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共查处乡科级以下干部2658人。省、市两级共审查备案公务用车3419辆,做到了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加大“节日病”治理力度,“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对省内的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查处了一批公车私用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全省查处各类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138起,党政纪处分59人,组织处理79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上交礼金、有价证券等折合人民币290万元。积极推进廉政档案的自动化、规范化建设,与有关单位合作研发了廉政档案软件系统。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体系。印发了《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18个省辖市和129个省直单位都制订分解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一步修订完善了2006年责任制考核标准。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带队,对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全省共追究各级领导班子394个,追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62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19人,组织处理604人)。
    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中心环节来抓,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2006年1至11月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3646件,初核案件线索11622件,新立案件11846件,党政纪处分11990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150人)。
    二、加强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
    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全省共开展执法监察105项,下发监察建议书486份,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7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49人,查处违纪资金5.3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处各类企业违法排污案件301起。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集中查处,全省共清查出土地违法违规重要线索200余起,对其中的13起案件直接进行了查处。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组织对郑州、焦作、平顶山等9个重点产煤地区进行了督查。全省共有412名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登记,已撤出投资2807万元。继续推进招投标统一市场建设,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违反《招标投标法》案件66起,党政纪处理54人。立案查处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84起,党政纪处分50人;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60起;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40起;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0亿余元,查处案件101起。认真做好招生和征兵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违法招生等问题。
    认真组织开展对全省2003年10月以来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查。全省共参与重大以上安全事故调查28起,给予113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8人。参加了林州市“1.29”爆炸事件、郑煤集团“2.10”瓦斯爆炸事故、原田大刘山矿“4.26”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调查,注重挖出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参与了省政府统一组织的消防、食品卫生、关闭黏土砖瓦窑厂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活动。
    三、加强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以查办案件为手段,以民主评议为载体,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长负担15.64亿元;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752件,涉案金额4427万元,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751人。普遍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达30.69亿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36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3人,药品价格虚高、医生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医疗乱收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非法行医等问题得到治理。强化涉农收费监督管理,抓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筹资筹劳行为。今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核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和项目322个,取消收费项目80项,降低收费标准42项;全省共查结加重农民负担案件452起,党政纪处分126人。实行治理公路“三乱”牵头部门轮流值班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开展涉路部门“收支两条线”专项审计工作,收缴、退还违规资金467万元;全省共查处公路“三乱”和不规范执勤案件323起,党政纪处分682人。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省、市、县普遍建立了民主评议行风的长效机制。在69个省直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发放问卷、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向部门和行业反馈;组织对18个省辖市,69个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了整改效果。继续办好省级“政风行风热线”,38个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室与群众直接对话,受理群众投诉及意见建议近7000条,促进了部门作风转变,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效能监察,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坚持以促进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优化政务环境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许可收费和行政服务大厅(中心)建设三个重点方面,对关系国计民生或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加强对行政服务大厅(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绿色通道等运作机制,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过程的跟踪问效。探索开展了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上审批以及整合部门职能组建专门机构成建制进驻中心等试点工作。
     积极开展公路建设、城乡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等专项效能监察,服务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经济建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全省对873个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重点跟踪问效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情况,整改不规范行为,对发现的47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任追究183人,整改违规违纪资金8517万元。继续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全省新清查出有问题人员4136人,涉及资金1279万元,已纠正21821人(含去年),整改资金6694万元(含去年),查处案件1105起,纪律处分324人,组织处理1098人。协调创建电子信息平台,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信息沟通、监督制约等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规范财政工资管理。
    继续把严肃纪律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截至11月底,全省共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过错案件3929件,对3153人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纪律处分1648人,组织处理1185人,移送司法机关344人,收缴、退还违规违纪资金1928.33万元。出台了《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促进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源头预防
    各级各部门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坚持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扩大和保障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清理、调整、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切实加强对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出台了《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做出了明确规定。积极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共财政框架基本形成,“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省直共有106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28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18个省辖市、69个县(市、区)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各地各部门普遍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实施了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
认真开展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关于省直机关津贴补贴规范前发放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清理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的通知》等文件,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对有关政策进行了科学界定,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目前已完成对95个省直部门2005年和2006年1至8月份津贴补贴发放水平的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确认,基本摸清了省直部门津贴补贴发放水平、资金来源,为做好下步工作打下了基础。
    六、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制定了《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9755个,抽调专兼职人员68027人。各级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案件月报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二是抓好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全省发放宣传教育资料163万余份,营造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省共有47355个单位参加了自查自纠,确定自查自纠的重点岗位45296个、重点环节30228个、重点人员186728个,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9390个,上缴违纪资金4273余万元。四是坚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全省建立了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截至11月底,全省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900起,涉案金额8777万元。五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各部门注意研究治理商业贿赂的特点和规律,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目前,全省共完善规章制度27882项,新建各种规章制度24011项。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不断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为认真贯彻全国监察厅(局)长会议精神,我省于9月份召开了全省监察局长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监察局长参加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和特邀监察员制度。
    认真开展法规制度监督检查工作,对《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豫纪发〔2006〕10号)、《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豫纪发〔2006〕11号)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促进了法规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单位制定了《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起草了一批重要的法规制度草案。共审议审核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交办的各类法规草案42件,提出具体修改建议260余条。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为保证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省监察厅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督办催办,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他们的真实想法,征求他们的意见。今年省厅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17件,全部按时高质量办结。各级监察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通过组织参与接待来信来访、专项检查和行风评议等活动,为特邀监察员参与行政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载体。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在思想上确立先进性、能力上体现先进性、工作上展示先进性、作风上实践先进性、形象上维护先进性,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监察机关能力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立了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我省的行政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合署办公体制下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有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行政监察工作制度还不健全,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思路不宽、手段不多,监察职能的发挥不够充分。二是腐败现象在某些领域仍然比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2007年,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办案力度,为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是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次党代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切实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围绕廉洁从政,加强廉政监察。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发展。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三是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四是深化源头治腐,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抓好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金融体制等“六项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及规范津贴补贴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是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效能监察。开展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围绕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行政效能投诉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六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为重点,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推进商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六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行政监察  工作总结
河南省监察厅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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