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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办(效能监察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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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7 来源: 省优化办
一、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监察和执纪办案工作;
二、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三、组织指导行政机关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四、行使监察机关职权,纠正、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和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
五、承担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和报告。
【责任编辑: 高贵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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