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监察厅>专题专栏>治理商业贿赂
 
许昌市工商局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
【字体: 】   2008-05-07   来源: 省治贿办
 
  今年以来,许昌市工商局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初步形成了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监管软件为依托,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的企业信用体系模式,有效提高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营造了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采集信息,构建平台
 
  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依法实施行政行为时及时收集获取的各类行政监管信息,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合同履行、竞争行为、广告行为、商标使用、受表彰(命名、认定等)、消费者申(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同时,印制《许昌市法人企业信用等级分类表》,将该局本身登记的企业名单(含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打印成册,分别送交环保、公安、国税、地税、药监、银行等部门,根据各部门对企业的不良生产经营记录、信用等级的反馈情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采集的信息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即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制作信用信息查询窗口,以便查询企业的信用情况。
 
  二、细化标准,严格奖惩
 
  该局制定各类诚信商户评比办法,大力开展“重信用、守合同”、“诚信经营企业”信用评比活动。把企业的信用状况分为没有不良记录企业、有不良记录企业、有严重不良记录企业等三大类,并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年检工作相结合。对被评为“重信用、守合同”企业实行年度免检,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盖“免检”印章,以示奖励;对没有不良记录企业,在办理年检手续时随到随办;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平时采用信用提示、警示、公示、降等级、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及其他行政方式进行惩罚,年检时对企业予以严格审查,并由企业说明问题后方给予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年检。
 
  三、搞好分类,加强监管
 
  该局按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对全市的商品交易市场全面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进行综合认定,制定市场分类标准,对全市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分类,分为A、B、C、D四个类别。对不同类市场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受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A类市场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B类市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到三次;C类市场每季度至少检查三次以上;D类市场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必要时,检查整改不受次数限制,并将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列为年检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审查。
 
  四、开展创建活动,提高信用意识
 
  该局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诚信市场、争做文明诚信商户”活动,印发《许昌市工商局关于创建文明诚信市场争做文明诚信商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文明诚信市场和文明诚信商户评比标准,严格评审程序、命名表彰程序和退出程序。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了市场巡查、市场预警、商品购销备案、业户承诺、业户诚信经营目标责任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水平,增强了商户的信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有效预防了商业贿赂的发生。截止目前,全市有4家市场先后被省工商局评为文明诚信市场,7家市场荣获市级文明诚信市场称号。(据许昌市治贿办信息)
 

Copyright 2007-2008 www.hnsjct.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厅 版权所有:河南省监察厅
技术支持: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豫ICP备08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