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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纲要简报2008年第9期
【字体: 】   2008-05-20   来源: 惩防办
 

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惩防体系
《实施纲要》督促检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惩防体系建设,近日,省财政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督促检查。总体来讲,各单位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推行管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了反腐倡廉制度约束机制,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是突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理财的思想道德防线。在省财政厅党组统一领导下,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统力协作,形成了“大宣教”工作格局。深入组织开展了“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处(局)级干部廉政建设与领导能力提升研讨班,取得了明显的教育效果。加强对《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学习,自查自纠活动得到深入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举办了河南财政“清风杯”书法展,营造了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制度,修订出台了《省财政厅公务员轮岗暂行办法》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离任审计、诫免谈话等制度,强化了干部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等五项制度,基本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定了《政务公开日常运行规则》等项制度。制定了《财政厅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规范了财政干部的从政行为,完善了监督制约体系。下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规定》,逐步建立依法行政、廉洁理财的约束机制。对五个厅属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对五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制定了机关财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促进财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健全完善省对县一般转移支付、省对市本级转移支付和省对县奖补资金分配办法,不断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程序。采取集中封闭、匿名评审的方式分配支持黄淮四市发展的专项资金,强化了预算约束力,增强了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对21类项目出台了《项目指南》,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保证了支农资金安全运行,对1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全省政法补助专款和旅游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跟踪问效,强化监督,堵塞了漏洞。对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安排,增强了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和市场机制,公开招标确定扶持项目,初步探索出财政扶持企业创新能力的新途径。
  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18个省辖市本级全部实行部门预算,130个县(市、区)实行了部门预算,创新转移支付办法,深入推进“乡财县管”,实施乡镇达到98.5%。继续扩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省辖市改革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126个县(市、区)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占75%以上。选定省财政厅、建设厅、劳教局、农机局、档案局、外侨办、残联等7个部门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完善了财政资金运行监管机制,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达到648个。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以票控费”为核心的全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加强了财政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国有资产收益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针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分别制定下发了各项监管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建成了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集中支付系统投入使用。加强商业贿赂治理和投诉举报查处工作,依法对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采购程序不规范和评标行为不规范的5家代理机构和更换中标产品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提供虚假业绩合同的8个供应商进行处罚,分别给予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禁止参加河南省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等,纠正了违规行为,发挥了威慑和警示作用。

 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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