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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工作
【字体: 】   2008-05-20   来源: 惩防办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会议指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会议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抓好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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