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何以将反腐倡廉建设单列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确立
●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3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
●“四大不公”困惑中国经济
●如何研究、借鉴国际反腐败经验
●香港经验:成功模式可供借鉴
党的十七大何以将反腐倡廉建设单列
一方面,单列表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有力地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另一方面是,单列有利于更准确地对腐败现象进行界定和评估,从而增强人们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过去习惯于把党的作风建设作为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来使用,因此长期把反腐倡廉方面的内容纳入作风建设的范畴。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从作风建设中单列出来,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五大建设”,我认为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上很需要。
从理论上讲,可以从三个方面对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进行区别。
一是看其是否属于公共权力行使中的问题。作风,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思想上、工作上或生活上表现出的态度、行为。党的作风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而腐败概念被引申到政治领域后,泛指一切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显然,作风涵盖的范围比腐败涵盖的范围宽得多。凡是与公共权力行使无关的问题,都可以不归结到腐败问题之中。
二是看其同道德、品质是否有本质的联系。应该说,影响作风的,主要涉及思想认识水平、勤奋努力程度、工作方式方法等层面的因素,与道德高低和品质好坏似乎缺少本质的联系。因此,我们讲到作风建设时,通常强调继承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强调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而腐败行为与道德、品质有着本质的联系,它与普遍含义的作风是可以区别开来的。道德品质好的干部,一般来说不会发生腐败问题,但不等于作风就一定好,仍然需要加强作风建设;道德品质不好的干部,往往容易发生腐败问题,但不等于其作风就一定不深入。
三是看其程度上的差异。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是紧密联系的。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不好的作风往往是走向腐败的助推因素。可以说腐败是不良作风或不正之风的严重表现或极端表现,作风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我们通常分析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我理解这可以拆分为消极现象和腐败现象,其中消极现象主要对应的是作风问题,它比腐败现象程度轻一些。这样思考,也可以把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区别开来。
从以上分析看,反腐倡廉的要求和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超出了作风建设的领域和范围,使作风建设原初的要求和内容发生了变化。因此,把反腐倡廉建设从作风建设中剥离出来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
为了进一步论证这种分析的合理性,可以举例说明。譬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它表现在我们思考问题的态度上,可以说是一种思想作风;表现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可以说是一种工作作风;表现在我们的领导活动中,可以说是一种领导作风。而能否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至少受三个层面因素的影响。一是是不是顺应时代进步潮流,深入地了解了实际情况;二是有没有辨别真假是非的能力;三是有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愿望和勇气。这三个层面的因素,前两个层面与道德、品质关系不大,程度相对轻一些,完全归属于作风问题;后一个层面的因素与党性和道德品质关系密切,程度相对重一些,就不仅表现为作风问题,还可能发展为腐败问题。
从实践上看,将反腐倡廉建设从作风建设中单列出来,可以产生两方面的效应。一方面,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受党内外、国内外广泛关注,所花费的精力和占用的资源,在党的建设的工作体系中有着很重的分量,单列表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有力地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另一方面是,单列有利于人们分清什么是作风问题,什么是腐败问题,以便更准确地对腐败现象进行界定和评估,从而增强人们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近年来,腐败概念出现了不断泛化的情况。一些人把小学生班干部接受同学礼物的行为称为低龄腐败,把一般人大吃大喝称为生活作风腐败,还有人认为制假售假、偷盗赌博都是腐败。这样把非公职人员的不良行为与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混淆起来,把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业不正之风与腐败等同起来,似乎想用腐败来套用所有的社会问题,就使腐败概念的运用显得很随意,甚至有滥用之嫌。腐败现象的无限扩大和腐败边界的日渐模糊,影响人们对腐败问题和反腐败形势的正确判断,不利于增强人们对治理腐败的信心,同时可能扩大反腐败斗争的打击目标,不利于反腐败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利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作者:唐方裕)
2003年春天是一个不平凡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神州大地。这种叫作SARS的病毒,很快在中国的大江南北肆虐,其突发性、广泛性和不可知性,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恐慌,打破了人们以往对春天的美好印象。
就在人们恐慌的时候,党和国家领导人出现在群众之中。2003年4月14日上午10时许,广州商业街上突然有人大叫“胡锦涛总书记”,接着,人们发现,一个熟悉的形象就站在他们身边。许多人瞪大了眼睛:没错,就是胡锦涛!
这虽是胡锦涛总书记来到发病的重灾区广东了解“非典”疫情防治情况的一个小片段,而意义非同一般,影响尤为深远。正如直接参与抗击“非典”风暴的北京某医院一位年轻女医生说的那样:“回忆起来,我感到好可怕。会过去的,会过去的,而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如果问我,什么时候看到了希望?可以说,就是看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像勇士一样同人民站在一起的时候。”
“非典”无情,人有情,我们有这样情系全国人民安危的领导人,何患“非典”不能战胜?战胜了“非典”,当全国人民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领导人并没有停留在就事论事处理“非典”问题上,而是由此引发诸多深层思考,举一反三,联系到现实社会中存在单纯追求GDP、政绩观偏移、城乡和区域差别过大、贫富悬殊、环境污染严重等现象,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由“非典”暴露出的我国社会管理、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痛定思痛,深入思考,以前所未有的紧迫感,真切体验到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得确立科学的发展理念。正如胡锦涛所指出:通过抗击“非典”斗争,我们比过去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还不够协调;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缺陷;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处理和管理危机能力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和能力。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真正使这次防治“非典”斗争成为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
这个契机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理念呼之欲出了。
8月的江西正值酷暑时节。2003年8月28日至9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到赣州、南昌等地,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就在这次考察中,总书记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他指出,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把推进城市发展和推进农村发展结合起来,把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和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结合起来,把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环境结合起来,把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结合起来,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003年10月14日,胡锦涛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阐述了科学发展观。他指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更加完整地表述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至此,科学发展观这一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以中央全会决定的形式正式确立起来。
科学发展观不仅已成为国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而且正在突破国界,成为我国向世界宣称的基本国策。今年9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致辞中明确指出:“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对外贸易稳步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同时,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偏快,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方式粗放,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大,物价上涨压力增加,体制机制性障碍还没有根本消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坚持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就在同一天,胡锦涛总书记又在亚太经合组织商业峰会的开幕式上发表重要演讲,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国将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努力促进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领导人的这两次讲话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世界上许多有识之士的认同和赞赏。
(作者:杨建梓 邵维正)
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仅仅依靠权力反腐是没有出路的,只有依靠制度反腐才是必由之路
在新一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召开前夕,人们关注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如何在新的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发展。《瞭望》新闻周刊获悉,在今后一个时期,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有关专家指出,这是要把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有效地转化为制度力量,更加清晰地体现我们党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拓展源头治腐的正确抉择。
三个阶段三个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有关专家认为,这一探索的成果之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主要特点,是主动、自觉和依靠法制化、民主化反腐败。
政治学专家郭兴全分析说,从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走上正轨,到形成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其间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三届四中全会是第一阶段,我们党开辟了在不搞群众运动的情况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反腐败的新途径。这一时期,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部署:恢复、重建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开展了以打击走私、套汇、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推动全党“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
第二阶段,从十三届四中全会至十六大,逐步探索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基本路子。这一时期,明确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党的重要任务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在十五大以后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
第三阶段,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反腐专家李一帆指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道路的具体道路之一,是与中国的发展相适应的一条反腐倡廉之路。其重要的特色在于,体现出了执政党反腐倡廉的主动性、自觉性、自律性。
李一帆说,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执政党从严治党主动抓的。而不少国家的执政党大都是在外力下才会查办腐败丑闻。
十六大以来,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修订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实行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等,这都是执政党反腐倡廉主动性、自觉性、自律性的表现。同时,也是依靠法制化、民主化反腐倡廉的体现。
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优势,李一帆等专家归纳为三个方面:
其一,“双保险”。西方国家的反腐败一般依靠国家监督体系。而在我国,除了国家监督体系外,还有党内监督体系,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双保险”。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我国特有的党内监督体系起着很大的作用。从长远看,“双保险”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其二,多层面。各级政府部门都设有监督制约体系;司法、行政、党内均有专门监督机关;社会层面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也在不断发展。
其三,多手段。西方凭借法律手段,很多时候反腐成本高、效率低。如果没有法律证据,对于显而易见的腐败行为往往无可奈何。而我国在反腐倡廉方面,既有法律的手段,也有道德的手段,还有党的纪律手段等。
改革与创新重在“治本”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关键。
权威人士指出,改革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要继续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严禁设立“小金库”。
深化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继续加快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改革,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所有制结构。
同时,还将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的改革。
在制度建设上,首先提升中央纪委全会地位,有关专家表示,按照中央的要求,将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体系。
中央党校有关专家还强调,要高度重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抓好预防腐败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建立预防腐败的信息共享机制,分析识别腐败高风险的领域和部位,推动建立反映廉政状况的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努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切实增强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构建全方位反腐战略屏障
建立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是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重要工作领域。
有关政策研究专家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下一阶段,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在监督机制上,我们党将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三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与此同步,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有关专家介绍道,在惩治腐败上要建立和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立案调查;对一般性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以及一些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作出组织处理;对确有问题、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予以处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组织处理范围,规范组织处理程序,提高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综合效果。
坚决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这一手段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据了解,下一步,将继续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既要依法惩处受贿行为,也要加大依法惩处行贿行为的力度。来自高层的信息重申: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作者:陈泽伟)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改革开放已进行30年了。这30年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3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30年。30年间,反腐倡廉问题始终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回顾30年来反腐倡廉的历程,总结规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使中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建设。
虽然古今中外皆有腐败,但在不同国度、不同时期,腐败产生的具体形式、手段等却有特定的时代特色。当今中国政治经济领域出现的腐败,是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出现的,带有转型时期的浓郁特点,即当改革深入到某一领域,而该领域改革不到位、监管没跟上时,该领域往往成为腐败高发领域。这已经成为规律。比如,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价格双轨制使得倒卖批文成为腐败的重要手段;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对某些商品实行控制,海关参与走私一度成为腐败的代名词;当高速公路在全国迅猛发展之时,该领域又成为腐败高发陷阱;当房地产成为热门赚钱行业时,某些高官的腐败又往往与房地产联系在一起,等等。我们不难看出,腐败行为与政府对社会资源的控制范围和程度、公共权力自身的运作方式、社会治理模式等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制度环境等问题都是相关的。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那么,我们的反腐倡廉就永远是被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带有根本性缺陷。
从上述意义上讲,30年反腐倡廉最重要、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所说的:“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门、一起检查。”这也是从源头上反腐倡廉的大思路。
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意味着不是游离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之外谈反腐倡廉,而是融入改革事业,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就内含着预防腐败的制度设计,比如,使权力结构既相互制约又形成合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向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行善治,提高公共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推行问责制,建设责任、透明、法制、服务型政府。也就是说,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统筹兼顾,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形成现代治理模式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良好的制度环境,这将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再如,反腐败的水平与民主政治的发育水平具有正相关性,民主政治发育水平越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有效性就越高。因此,完善法制,实行广泛的政务公开,包括提高权力运作和公共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公众有效获知有关信息,推动社会参与,把专职机构的监督与社会化监督结合起来,把科学设置权力结构与公众以权利制约权力结合起来,减少腐败发生的概率。又如,执政党的地位决定了党的建设对反腐倡廉有重要影响,发展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监督体制,都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也包含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路途漫漫,关键在行动。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设部教授:高新民)
所谓不公指的是由于制度、权力等外在因素,人为地造成经济行为歪曲,使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细分析,目前中国有四大不公:
——资源配置不公。从行业准入看,许多领域民营经济进不去,而国有企业长期获得垄断利益,职工获得超额报酬;从融资环境看,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困难重重,尤其是基本不能上市,而其间接融资的条件和交易费用也远远高于国有企业;从竞争环境看,民营企业在市场上要面临更多的限制。
——行政垄断。金融、电信、电力、自来水、铁路等行业,政府控制着大量的资源,进入门槛高,通过行政手段获得垄断利润,然后将利润转换为个人收入,有的国企领导还将企业消费、正常的业务费转化为个人消费。据统计,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在世界移动通信业中,超过10%净利润的很少,像美国最大的移动通信企业,利润率才1%,而在中国却达到20%以上,其职工的年薪均值达到5.577万元,居各行业榜首。
——明规则缺失,潜规则必然盛行。如一些党政官员入股煤矿,药品审批与流通环节的交易,批发官帽,由非正常渠道获得政府的特许、配额、许可证,这些给权力部门和相关领域某些人带来了高收入。潜规则的危害在于人们为了获得个人利益,往往不再通过增加生产、降低成本的方法来增加利润,相反,却把主要精力用于公关上。以房地产行业为例,中国房地产商除了公关优势外基本没有核心竞争力,权钱交易就是他们的潜规则。据统计,在2006年全国建设系统查处违法违纪和涉嫌违法违纪的415人中,建设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占68%。
——歧视弱者。中国式暴富容易产生两种心理:一是鄙视穷人,根本不把穷人当人看,肆无忌惮地欺诈、掠夺穷人,山西黑窑事件就是例子。二是财富的不合理使用。他们宁肯在澳门赌场一掷万金,为一饱口福大摆黄金宴,也不愿为农民工及时支付工钱,不愿给被拆迁户以合理补偿,不愿支持社会慈善事业。
(作者:贾品荣)
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认真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又要按照十七大积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的要求,注重研究和借鉴国际反腐败的经验和做法。
一、研究国际反腐败经验的原则
研究和借鉴当代国际反腐败的经验和做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它不仅涉及的国家众多,涉及的领域宽广,而且涉及的内容错综复杂。在研究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1.必须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只有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有正确的世界观、立场和方法,才能更好地研究当代国际反腐败的经验和做法,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理性思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永不迷失方向,不断增强洞察力、辨析力和鉴别力。
2.必须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这里所说的基础研究,是指对当代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反腐倡廉教育、预防腐败措施以及腐败与反腐败历史脉络等基础层面上的研究。这里所说的应用研究,是指根据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需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当代国际反腐败某一经验和做法或者某些经验和做法,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当代国际反腐败基础研究,是加强理性创新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腐败是跨越社会制度的全球性顽症,世界各国在反腐败斗争中采取了许多办法措施,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这就需要有一批热心于这方面研究的专家和学者,从不同国别、不同发展阶段,多视角地不断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推进研究成果,不断夯实这一基础研究。同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现实问题,是基础研究的目的,也是这一基础研究的根本动力。反过来,脱离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现实问题的关注来研究当代国际反腐败经验,这一基础研究就会成为好看不中用的“镜中月”、“水中花”。
3.必须加强比较研究。既要将资本主义国家的反腐败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反腐败进行比较,也要将发达国家的反腐败与欠发达国家的反腐败进行比较;既要将各国经济转型期的反腐败进行比较,又要将非经济转型期的反腐败进行比较;既要将主要国家的反腐败体制进行比较,也要将主要国家反腐败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既要将一些国家反腐败的惩处措施进行比较,也要将一些国家预防腐败的措施进行比较。通过比较研究,透彻分析各国反腐败的不同背景,找出不同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把握反腐败的共同规律。
4.必须坚持走“走出去”与“请进来”的路子。研究当代国际反腐败经验,不能“闭门造车”。不仅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扩大研究视野,加快研究步伐,而且要走“走出去”、“请进来”,“推出去”、“引进来”的路子,加强国际交流,进一步加深对各国反腐败情况的了解,吸收国际反腐败经验,加强反腐倡廉理性探索,更好地促进这项研究工作。
二、借鉴国际反腐败经验的重点
研究国际反腐败经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这既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但借鉴国外反腐败经验必须坚持一切从我国实际出发,既不能照搬照抄,也不能故步自封,必须大胆借鉴,兼容并蓄,积极创新,为我所用。
1.重在借鉴国外反腐败法治体系。坚持依靠“立法建制”反腐败,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政治体制相适应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法制体系,是许多国家反腐败的成功经验。国际反腐败经验证明,除在体制机制上需要不断创新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反腐败立法,这种立法越完善、越规范,就越能有效预防、遏制和治理腐败。如,北欧一些国家的廉洁程度比较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法律制度。又如,美国自188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政府行为道德法》、《联邦贪污对策法》、《有组织勒索、贪污贿赂法》等多部法律,对该国治理猖獗一时的腐败起到决定性作用。再如,新加坡制定的《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澳大利亚出台的《公务人员行为准则》、墨西哥推出的《公务员职责法》、韩国制定的《公职人员道德法》、菲律宾制定的《公共官员与雇员品行和道德标准法》,等等,都对规范公职人员行为,遏制和治理官员和公务人员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一些国家还在实行财务审计监督、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限制“金钱政治”、严格对公务员选任与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专项立法,从而防止公职人员腐败、便于公民依法举报腐败罪行、确保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腐败行为等,收效良好。我们借鉴这方面的立法经验,拿来有用的东西,并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努力使法律制度更加科学、管用,就能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反腐败法制建设,使反腐倡廉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2.重在借鉴国外反腐败多管齐下的成功经验。预防和治理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走多管齐下、防治结合的路子。世界上那些反腐败取得明显成效的国家,一条成功经验就是立足本国国情,采取强化反腐败机构的职能、建立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内部监督、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实行激励机制等综合措施。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借鉴这些经验,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3.重在借鉴国外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有益做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腐败已成为一种跨国境的犯罪行为,反腐败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在反腐败上加强国际合作,已形成共识,并成为国际反腐败斗争新的发展趋势。一些国家政府间和国际民间反腐败组织及机构应运而生。2003年12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出台,为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我们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着力推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境外缉捕、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机制。
4.重在借鉴国外反腐败理论创新成果。借鉴国外反腐败经验,不仅要善于借鉴其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同时也要注重借鉴其反腐败理论创新的成果。尤其是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按照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路子的新要求,认真吸收和借鉴国外反腐败理论创新的成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反腐倡廉规律。比如,国际反腐败专家学者关于腐败概念内涵及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会导致腐败的理论,国家廉政体系建设理论,反腐败制度设计理论,预防腐败的理论,等等,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我们通过研究和借鉴国际上关于预防腐败的理论,按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和我国反腐败的客观需要,中央决定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各地也将建立相应的机构,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这就是借鉴国际反腐败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范例。
(作者:许云昭)
在“2007首届中华廉洁文化论坛”上,香港廉政公署原副廉政专员兼执行处处长郭文纬先生做了《关于国际反腐形势和香港反腐经验》的学术报告。在报告中,他对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经验、廉洁教育等问题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香港廉政公署在反贪成功方面的经验,最主要的是教育、制度与预防,让人不想贪污,不能贪污也不敢贪污。
■让大家知道贪污的高成本
为什么许多贪官污吏并不是不知道腐败的后果,然而,却仍然还有那么多的官员冒首被判极刑的危险去贪污受贿?郭文纬认为,这是一个教育的问题,比如让传媒对一些贪污的案件多做一些报道,增加透明度,增加舆论监督的作用。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要让官员知道贪腐成本,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让官员害怕。贪污的收益要远远低于所付出的成本的时候,官员可能就不会肆无忌惮。另外,香港也有一套完备的制度,比如高薪养廉,比如带薪休假,鼓励人们遵纪守法。
■香港对贪污零度容忍
《清风》记者问,在内地刑法规定贪污5000元以上才算犯罪。在香港是不是也要贪污一定金额才算犯罪呢?
郭文纬表示,在香港,贪一元钱都不可以,我们都不能容忍的,都必须绳之以法,是绝对的零度容忍。这给官员一个明确的信息,更是给社会一个强烈的信息,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防范与教育作用。其实,大贪小贪都是贪,放过小贪等于纵容大贪,继而纵容贪得无厌,那时,调查的成本会增加几十倍,上百倍。因此,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的口号之一就是“贪一块钱也不行”。
很多时候,公务员贪污不是第一天就收100万,200万,都是一步步的。但是内地的观念不同,应该改一改。内地5000块以下不算贪污罪,仅仅是一个行政处分。这样肯定没有阻吓作用。其实5000块传递一个信息,就是放纵贪污。如今,廉政公署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也不断地利用各种手段向市民宣传“零度容忍”的反腐败精神。在如今的香港,廉洁守法已经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而政府官员行为是否得当,更是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
■执行力度十分重要
郭文纬在演讲过程中,即兴问了一个问题:“在制度、执行及教育三者在反腐败中都是必不可少的,都十分重要。但如果一定要选出一项最最重要,你们认为首选谁呢?”紧接着,郭文纬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认为执行最为重要。他说,香港能从一个腐败之城变成现在世界著名的清廉之者,得力于反腐败的执行力度。接受举报非常快,香港市民全都知道香港廉政公署的举报电话,就像内地市民知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一样。搜查取证力度强,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
其实,大陆反腐败的制度很多也很完善,但在执行力度上还是比较手软,所以也是导致腐败大面积爆发的原因。
■公务员禁收任何礼物
据说,内地每年有惊人的应酬费,怎样去赌塞这个漏洞呢?如果根据香港的经验,这个其实很简单。就是每一个部门每一年规定它有多少钱可以作为应酬费,如果用多了,就要自己埋单。如果你用别的名义来做应酬费,那就违反规则了,要进行处罚。遏制腐败问题,在体制方面,事实上也有很多事可以做。
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他送你礼物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你有权力。在香港,作为公务员,不准收任何礼物。跟你公务有关的人,没有理由给你什么礼物。如果请你吃饭,一杯咖啡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请你吃大鱼大肉,你要上报。香港有一个很完善的申报制度,包括如果人家送你礼物你要申报,请你去豪门宴请你要申报,如果你有什么利益相关的时候,之前就要进行申报。比如说你是负责采购的,你负责接受人家投标的,其中一个关系是跟你的家人有关系的,你就要避嫌,要申报利益相关问题。内地可以借鉴实施这个制度。另外就是申报财产,公务员也要申报财产。
■香港反腐败从娃娃抓起
在香港,政府对公民的反贪教育非常重视,廉政公署会利用电视台、电台、海报等传媒进行宣传,还会拍摄一些有关的电视剧,以此鼓励公众举报贪官。
另外,廉政公署还特别制作了一些卡通片放给儿童看,让孩子们逐渐了解反贪的意义。到了大学时期,每个大学生都要参加廉政公署的讲座,以免走上工作岗位后犯错误。2004年,我与清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创办了“中国廉政教育”网络,并将廉政课程引入了内地与香港6所大学的课堂,此举属世界首创,是为给明天的国家主人注射的“防腐疫苗”。
■三管齐下——决心、一视同仁、零度容忍,大际能彻底治理腐败
郭文纬说,30多年前,香港腐败十分猖獗。他举了亲自经历的例子,他小弟弟在医院出生时,他母亲在住院之前就准备了许多硬币,是用来给医生和护士的小费。如果病人不给护士小费,想要喝一杯水,也要等上三四个小时。几乎各行各业都腐败盛行。但从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以来,通过艰难的反贪,现在,香港成了世界上比较廉洁的地区。
郭文纬说,根据他在香港廉政公署工作的经验,针对大陆当前实际情况,只要执政者对反腐败有决心,对待腐败分子一视同仁,全民对腐败零度容忍,大陆可在至少5年的时间里,就可以遏制住腐败现象。
他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党的性质与腐败水火不相容”,表明执政党反腐败的决心很大。
当然,在三管齐下的时候,还要调节好其他方面的关系。如反腐败机构的协调工作也很重要。中国2003年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现在又组建国家预防腐败局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内地有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监察局等,现在又有一个新的预防腐败局,说明反腐败的力量更加强大。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合理协调好这些机构,让它们充分发挥合力,提高反腐败的效率。在反腐败的同时,不断传播廉洁文化,让社会形成一种清廉的风气。
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功能。郭文纬说,不要低估民间组织的作用,它们可以影响着官方的决策,也为官方提供智力的支持。
尽管郭文纬退休了,但他也担任一些民间组织的客座研究专家。比如清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这些研究机构承担着很多的培训、研究的任务。他觉得,中国的大学应该考虑把廉洁教育列入必修课程,至少应该在学生毕业走上社会之前,告诉其相关的知识。比如学会计专业的学生,告诉他这些以后,他可能会抵制做假账;从事建筑的,也会从内心里拒绝偷工减料。
媒体也是很重要的部分,公开、公正和客观的报道,本身就有教育的功能,甚至可以起到警醒作用。腐败行为大都害怕公开、透明,如多一些阳光,多一些监督,借助民间的力量,震慑腐败分子,惩治贪官污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