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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高考作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的关键环节,事关国家的发展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广大考生的前途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社会大局的稳定。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适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同时也是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之年,当前又正值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组织好今年的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到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来,切实履行职责,为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保驾护航。
刚才,孔玉芳副省长、蒋笃运厅长分别就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并明确提出建设“平安高考”的具体要求。下面,我就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孔玉芳同志的要求在建设“平安高考”中履行职责、加强监督,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招生工作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招生考试管理制度体系和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高招工作中各种违规违纪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社会不良现象仍然困扰、干扰着招生考试工作。如替考、利用高科技手段舞弊、体制外违规招生行为等仍时有发生;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受利益驱动,丧失职业道德,参与考试舞弊或中介诈骗活动等,严重损害了高考工作声誉,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招生监督,确保全省高考的平稳、有序,实现“平安高考”目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其中,密切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以坚强的纪律作保证,为我省高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二、严格监督检查,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招生监督的同志们一定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遵循“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紧紧围绕“严防出现试题失密、泄密事件,严防发生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高校违规录取或体制外招生,严防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四个防范重点,积极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对招生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努力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主动适应考试方式、管理手段的变化,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督促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快速处理的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查案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是保证招生考试正常秩序,维护招生考试严肃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省高校招生考试行为日益规范,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由于各种不良因素的存在,个别违纪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2007年,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违法、违规招生、郸城县高招替考、民权县高招舞弊等案件,有52名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重视案件查办工作,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查处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试题失密、泄密、考试舞弊、冒名顶替、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体制外违规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等行为。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高招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全省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全省“平安高考”目标的实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实现全省“平安高考”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一把手”,既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又要抓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招生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招生考试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仅要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也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责任。
同志们,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希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招生监督的同志们进一步振奋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我省“平安高考”目标的实现。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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