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监察厅>专题专栏>惩防体系建设
 
三门峡市实施七项工程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字体: 】   2008-09-17   来源: 惩防办
 

  三门峡市在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过程中,以实施七项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实施教育阵地工程。针对“条规教育弱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需要加强”的问题,通过夯实纪委中心教育阵地、完善网络远程教育阵地、健全党校培训教育阵地和创建媒体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作用。

  二、实施制度保障工程。针对“制度建设步伐较快,但制度落实远远不够”的突出问题,通过完善制度落实的责任保障机制、建立专项廉政制度检查机制和建立创新制度立项论证机制,提高廉政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实施监督协同工程。针对“党内监督力度不够,其他监督与反腐败要求不能同步”的问题,通过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民主监督,努力实现在协同发展中提高整体监督能力,构建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改革助推工程。针对“改革任务主要在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难以协调”的实际情况,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建立改革形势报告与分析会制度、改革情况及信息通报会制度、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推介会制度,促进政府部门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廉政建设。

  五、实施纠风综治工程。针对“纠建并举中行风建设缺少有效措施”的问题,通过建立行风(政风)建设示范引导机制,制定系统创建标准,实施综合治理,把行风(政风)建设纳入经常性的创优轨道。

  六、实施惩治加力工程。针对“反腐败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力量整合不够,推进办案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通过建立反腐败信息沟通责任落实机制、重大案件快速协同联动机制、“两率”(“领导批案率”即批示案件在信访件中的比例和“成案率”即立案在初核中的比例)推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查办案件工作。

  七、实施统筹协调工程。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内部分工不清、职责不明”的实际情况,通过强化内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七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据三门峡市惩防办信息)

 

 

 

 

 

Copyright 2007-2008 www.hnsjct.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厅 版权所有:河南省监察厅
技术支持: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豫ICP备08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