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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郑州市第一粮油食品公司书记受贿获刑11年
【字体: 】   2008-10-08   来源: 大河网
 
  记者10月7日从登封市检察院获悉,原郑州市第一粮油食品公司书记姚庆森、基建处长岳东华因受贿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5年。

  被告人原郑州市第一粮油食品公司书记姚庆森、基建开发处处长岳东华,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3月18日由郑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移交登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7月2日该院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姚庆森于2002年利用担任郑州市第一粮油食品公司书记并主管住宅楼工程的职务便利,在住宅楼招投标过程中指派当时的基建开发处处长岳东华向河南省航天建筑工程公司透露标底近似值,从而使河南省航天建筑工程公司顺利中标,并在施工过程中为该公司提供帮助,该公司为了表示感谢分别送给姚庆森和岳东华人民币15万元、5万元。

  被告人姚庆森、岳东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姚庆森、岳东华有期徒刑11年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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