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深入开展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7年8月13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这一部署和要求为我们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开阔了眼界,指明了方向。结合我市实际,要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握定位,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及社会评价的总和,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反映。廉政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融合的产物,是历史优秀文化的传承,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时代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廉政文化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关联,它作为一种潜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提供了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舆论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利于教育和宣传群众,赢得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评价,形成崇尚廉洁、讲究诚信、尊重法制的社会风尚和文化环境,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明确了先进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文化建设开拓了广阔天地。廉政文化作为先进的文化形态,反映了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助于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助于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有助于坚决抵制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意识。总之,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激浊扬清、扶正驱邪的功能,对于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扬廉政知识、廉政要求、廉政理念等价值取向,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有利于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促进党群干群血肉联系和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本身所具有的激浊扬清的作用,有利于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引导领导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诚信和有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廉政文化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旨在加大预防力度,使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使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犯或少犯错误。只有搞好廉政文化建设,群众的道德素质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才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
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独特新颖的载体,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以及全体公民中营造起一种“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崭新社会风尚和行业作风,努力形成“人人思廉”、“人人行廉”、“人人促廉”的良好环境。要勇于探索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方法途径,丰富廉政文化的思想内涵,努力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一)广泛开展活动,营造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增强全体公民的廉政意识。新乡市委2006年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廉洁单位活动。市委出台了《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廉洁活动的意见》,市纪委制订了《2006年新乡市开展创建廉洁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创建廉洁单位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先后在辉县市和市国税局召开创廉工作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积极推进全市创廉工作稳步、健康、深入开展;2007年市委办公室又制定了《关于建立创建廉洁单位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建立创廉工作科学责任体系、创廉工作长期性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创廉工作长效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通过开展创建廉洁单位等一系列活动,丰富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敬业精神、人格品德、廉洁操守,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推动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发挥各种新闻媒体、文化阵地和艺术形式的作用。这是在全社会培育廉政文化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信息、刊物等各种媒体和党校、业余团校等各种阵地,讲廉政事、唱廉政歌、写廉政书、看廉政片、倡廉政风,并将廉政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寓教于理、寓教于情、寓教于乐,富于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使广大干部群众乐于和易于接受,使廉洁理念、廉政意识入脑入心。2008年,新乡市纪委监察局和新乡日报社联合在《新乡日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栏-----《反腐倡廉建设园地》。专栏设上级精神、工作动态、廉政论坛、基层报道、警钟长鸣、外地信息、廉政人物、图文信息等栏目。专栏开办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欢迎,市内外的读者踊跃投稿,宣传报道本地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最新进展和成果,成为宣传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收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
(三)确立教育基地,整合廉政文化的社会资源。我们建立了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两个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在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室,组织违法人员的现身说法等教育形式,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警钟长鸣,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示范教育基地,我们利用身边人身边事为教育素材,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获嘉县楼村党委书记许福卿同志,他长期以来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无私奉献,以“嘴不馋、心不偏、财不贪、身不懒”的模范作用,为全市共产党员树立了学习的榜样。许福卿的事迹,体现着时代精神,闪烁着廉洁奉公光彩。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有助于弘扬正气,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先进典型的树立、宣传,对廉政文化的培育可以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完善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用制度管事,要用制度管人。这给我们党在今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在建立建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必须狠抓制度的落实。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用严格、谨密的制度约束我们的党员干部,使之他们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各种权力,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最有效的手段。特别是在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形下,发挥廉政文化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推进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更具有现实的迫切性。通过建立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文化教育、监督网络四大体系,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组织领导体系。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又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课题,绝不是光靠纪检监察部门或宣传部门来部署,来实施,而是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要亲自抓、重点抓,落实抓。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调研商讨,并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廉政文化的具体实施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乡市委、市纪委对廉政文化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市委书记吴天君多次就廉政文化建设做出批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尚胜亲自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对抓好全市廉政文化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市委主要领导的积极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市委制定下发了《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制度等问题。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是我市廉政文化建设顺利进行、不断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二)统筹规划体系。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是取得廉政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条件。廉政文化建设既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盘规划、统筹安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深入,不断拓展,要进行精心构建和设计,突出长效运作。一方面,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新乡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格局之中,做到长远规划,稳步实施。另一方面,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大格局之中,形成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清正廉洁之风感染和熏陶的长效机制。我市紧密结合新乡实际,开展了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市纪委监察局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者,积极协助市委制定具体的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并强化目标管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形成了在党委统一的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三)文化教育体系。思想信仰是文化的观念形态,也是文化的最深层表现形式。廉政文化教育要形成制度化,就是廉政教育的内容要科学化、系统化、稳定化,廉政教育的形式也要组织化、合理化、全面化,也就意味着廉政文化教育制度必须同党和国家的制度改革保持协调一致,形成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建立健全法制社会相匹配,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承接的文化教育体系。专门出台文化教育实施方案,建立教育基地,运用教育载体,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而不是以当下的时事政治和道德评论来代替党性和廉政基本理念教育,或孤立地就廉政谈廉政,就反腐谈反腐;或以书本文件的学习配合代替了当今社会现实问题的分析;或满足于以典型和案例的宣传代替对规则和规范本身的深入理解和把握等等流于形式的教育方式。事实证明,缺少制度保障的廉政教育,无论怎样花力气、下功夫,只有局限于“吹拉弹唱”,仅仅满足于“一时热闹”,却很难产生深刻、有力、可持续的效果。
(四)监督网络体系。行为方式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廉洁用权是廉政文化的基本内涵,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要实现廉洁用权、公正为民的目标,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政工、法制、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共同把好监督关。另一方面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包括建立健全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制度和进一步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和定期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等等。我市围绕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管执法这五个重点领域,推出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重大措施,对有可能产生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单位和负责同志,进行动态监督、跟踪监督,建立廉政档案,同时,开展了对机关科室的季评制度,促进了全市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新乡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