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优化办,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省直部门:
为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全面总结和展示2002年以来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成果,肯定成绩,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拟定于今年5月召开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暨理论研讨会。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及筹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回顾工作,安排部署任务
会议将全面回顾总结2002年以来全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任务。
为了全面展示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六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含电子版),于3月31日前报送省优化办。总结报告要有数字、有实例、有分析,文风质朴、真切实在、文字精练,全面总结情况,突出工作特色,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根据任务分解,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牵头负责的工作进行总结,其中:省人事厅、编制办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省发改委、财政厅总结治理“乱收费”工作情况;省法制办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省公安厅总结治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情况;省交通厅总结公路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省建设厅总结城乡规划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省调水办总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总结河南省贷款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省移民办总结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情况。
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一)表彰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为各级领导机关、省直部门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处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专职工作人员。全省拟表彰先进集体80个,其中优秀单位40个,先进单位40个;先进工作者280名。
(二)表彰2007年度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1、对2007年度组织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中荣获“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称号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2、对2007年度“综合信息”、“案件查处”、“专项效能监察”等三个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由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省优化办具体组织实施。市、县两级的评选推荐工作由省辖市优化办实施,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综合评选,经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省优化办报送推荐名单。省直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采取自我申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省直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先自我提出申报,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垂直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所在地的评选。
2007年度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由省优化办结合年度开展工作情况确定,不再进行申报推荐。
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真正做到优中选优。对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要认真核实,填写呈报审批表(一式5份),于4月15日前报送省优化办。
三、组织理论研讨和优秀论文评选
(一)理论研讨论文由各级领导同志、从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的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学者撰写。要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的实践基础上,认真提炼6年来最具工作特色的经验,从机制制度等方面进行理论总结和理性思考,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思路、对策和建议。
(二)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先于3月15日前将拟定的论文题目及提纲要点报省优化办,由省优化办遴选确认后进行撰写,4月15日前将论文成稿(含电子版)报省优化办。省辖市可报送2-3篇论文,其中1篇为县级报送;省直部门报送1篇论文。
(三)省优化办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论文,在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发言,颁发优秀论文证书,编辑出版《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理论与实践》,供各地区、各部门参考借鉴。
四、举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成果展览
全省表彰大会期间,举办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成果展览,展示六年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工作氛围,推动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果展览由省优化办统一组织,省辖市优化办、省直有关单位协助配合,采取展版形式进行集中布展,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览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生动,尽可能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充分展示特色工作、经验措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文字、影视、图片资料信息,以纸质、电子两种版本形式,报送省优化办。省优化办会同省有关单位统一策划、设计、制作成展板、专题电视片和画册、光盘,用于集中展览和集中宣传。
五、组织专题文艺会演
为了多形式、多角度地展示六年工作成果,在表彰大会期间举办一台专题文艺会演。文艺会演由省优化办、省文化厅联合完成,以创作节目为主,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体,运用曲艺、小品、歌舞、戏曲等多种形式,力求做到品位高、有意义、生动活泼。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创作,于3月15日前先将选择的节目形式、内容报省优化办初审后进行创作,于4月10日前再将创作节目剧本报省优化办审定,然后组织排练和参演(时间长度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附件:
一、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二、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三、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呈报审批表
四、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五、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附件:
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认识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治理力度大,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企业和社会各界普遍满意。
(二)治理“四乱”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四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对违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典型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责任追究到位。
(三)注重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正确处理优化环境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既自觉改进工作,为企业和社会搞好服务,又敢于履行职能,依法行政,有所作为,努力维护市场经济良好秩序。
(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认真探索和解决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重视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政府职能和服务方式得到明显转变。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勤奋务实,成绩突出。
(二)工作认真负责,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强。严守工作纪律,秉公执纪,敢于碰硬,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起到重要组织领导作用和骨干作用。
(三)认真履行职责,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想企业和群众之所想,干企业和群众之所需,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显著。
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
|
优秀单位 |
先进单位 |
先进工作者 |
|
合 计 |
40 |
40 |
280 |
|
郑 州 |
3 |
3 |
16 |
|
开 封 |
2 |
2 |
14 |
|
洛 阳 |
3 |
3 |
20 |
|
平顶山 |
2 |
2 |
14 |
|
安 阳 |
2 |
2 |
13 |
|
鹤 壁 |
1 |
1 |
8 |
|
新 乡 |
3 |
3 |
16 |
|
焦 作 |
2 |
2 |
14 |
|
濮 阳 |
2 |
1 |
9 |
|
许 昌 |
2 |
1 |
9 |
|
漯 河 |
1 |
1 |
8 |
|
三门峡 |
2 |
1 |
9 |
|
南 阳 |
3 |
3 |
18 |
|
商 丘 |
2 |
2 |
13 |
|
信 阳 |
2 |
2 |
14 |
|
周 口 |
2 |
2 |
14 |
|
驻马店 |
2 |
2 |
14 |
|
济 源 |
1 |
0 |
1 |
|
省直机关 |
3 |
7 |
56 |
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优秀单位呈报审批表
呈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主要先进事迹”一栏,内容填写不完的可另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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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
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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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说明:1、“申报单位意见”一栏,由省直部门填写;
2、县、市两级意见栏根据情况填写。
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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