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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2年以来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字体: 】   2008-08-04   来源: 省优化办
 

 

 

2002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决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开拓创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了肯定成绩,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郑州市等40个优秀单位、平顶山市40个先进单位和武斌等280名先进工作者(名单附后)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创造新的业绩,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大跨越、加快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的要求,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机遇、抓开放、抓发展的思想,努力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取得工作新成效,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服务和保证。

附:2002年以来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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