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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 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河南省2009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豫政办〔2009〕25号)的部署要求,今年全省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实现预期目标,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意见。 一、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房地产企业发展为基本任务,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困难,增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活力,为全省房地产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支持、服务和保证房地产业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 (一)规范涉企审批行为。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不合法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程序、规范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查纠乱收费问题,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 (三)整治房地产企业治安环境。建立整治房地产企业治安环境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装强卸、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扰乱企业治安环境的行为予以严惩。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为房地产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治安环境。 (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鼓励、保护房地产企业合法经营,整治房地产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对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督查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检查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筹集情况,监督检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启动工作。 (二)综合治理阶段(5月至10月)。 1、开展全面清理。按照统一组织、双向清理、分级实施的原则,6月底前,组织各级相关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进行双向清理,向本级建设(房管)部门报送清理报表(见附件),澄清底数。由各级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汇总,优化办负责督办,逐级上报清理情况。8月底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优化办牵头负责,汇总梳理各地清理情况,转交省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省联席会议研究,呈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清理结果。10月底前,各级相关部门对清理保留的项目进行程序优化和固化,向社会作出承诺,规范行政行为。 2、综合解决问题。综合治理阶段,各级相关部门要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任务,积极主动深入房地产企业,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涉及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的职能部门,要做到主动自查自纠和边清边改,自觉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房地产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清理中敢于如实反映情况,同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主动纠正,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3、动态跟踪问效。各地在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导,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给予表扬;对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负责任、进展迟缓、成效差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对清理不仔细,填报内容不全甚至虚报、瞒报的,责成重新清理申报;对企业反映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通过动态跟踪问效,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各地组织对清理结果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逐单位、逐项目检查,巩固成果,防止棚架。按照实施意见的内容要求,对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深入调研,查遗补缺,建章立制。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5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优化办报送书面总结报告。 四、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组织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是今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既是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保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建立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联席会议,省监察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办、发改委、财政厅、编办、公安厅为成员单位,负责全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督导。各地结合实际,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证。 (二)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大局,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综合治理任务。要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宣传发动,强化治理措施,形成良好氛围,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办事。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是一项关注民生、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政策,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严格依法行政。要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维护企业、个人合法权益紧密结合,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产业有序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作出的“十不准”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房地产业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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