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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全面展开
【字体: 】   2009-05-27   来源: 省优化办
 

    5月25日,全省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省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机构负责人、省直涉及房地产行业具有行政审批和征收职能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辖市优化办和房地产行业主管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上,各省辖市提交了书面材料,报告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安阳、许昌两市进行了交流发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等省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机构负责同志,以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别就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所负责的工作进行了讲解,提出了要求。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主任、省优化办副主任刘长青主持会议并就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刘长青指出,全省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在今年这个特殊年份作出的特殊选择,是“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目的在于通过综合治理,为全省房地产行业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使其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更好的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

    刘长青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环环相扣,扎实工作,着力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动员宣传要充分。各地要在科学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借助媒体的力量,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和广大居民群众知晓、支持、参与这项工作。二是双向清理要认真。双向清理是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统一组织,双向清理,分级实施”的原则,6月底前,组织各级相关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进行全面的双向清理,向本级建设(房管)部门报送清理报表,澄清底数。由各级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汇总,优化办负责督办,逐级上报清理情况。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确保不遗漏单位、企业和项目,准确真实反映各地情况。对房地产企业要逐个登记,要求房地产企业敢于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清理上报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三是时间节点要严格。根据实施意见的部署安排,整个综合治理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综合治理、总结巩固等三个阶段,并且明确了相应的时间节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把握好各个时间节点,防止影响全省工作的整体推进。四是信息沟通要及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情况。各级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及时进行综合汇总,对好的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典型问题,通过优化办《工作简报》进行推介表扬和通报批评,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沟通交流顺畅,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刘长青对全面推进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省级建立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省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结合实际,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证。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大局,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综合治理任务。各级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政策,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涉企“十不准”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在开展综合治理中,要加强工作督导,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给予表扬;对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负责任、进展迟缓、成效差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对清理不仔细、填报不认真甚至虚报瞒报的,责成重新清理申报;对企业反映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通过监督检查和动态跟踪问效,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 省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工作责任单位联合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和通讯地址,按照分工受理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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