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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转两提"专题
范县出台“七条禁令”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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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7 来源: 省优化办
日前,范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七条禁令”》,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禁有令不行,不准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或顶拖不办;二是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三是严禁吃、拿、卡、要,或故意设置障碍、刁难企业商户等服务对象;四是严禁推诿拖拉、超时办理;五是严禁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不得把罚没收入与办案经费、人员工资挂钩;六是严禁到企业、商户报销费用或强制企业、商户接受有偿服务;七是严禁欺行霸市、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或到企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恶意阻挠施工。凡违犯禁令者,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调离执法岗位或免职。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党政纪责任。 (据濮阳市“两转两提”工作信息)
【责任编辑: 杜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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