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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纪办〔2009〕19号
关于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
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纪委、市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豫纪发〔2009〕11号)部署,经研究决定,6月21日至8月底,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等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对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按照《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豫纪发〔2009〕11号)的要求,重点督导以下内容:①各级党委政府是否高度重视,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机构、人员、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②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制度建设和有关工作信息(含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情况统计表)、材料上报情况。③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机关、基层站所各单位账户、账簿、债权债务、财政性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是否清理并进行登记造册,清理结果是否真实准确。④各行政村(含社区、下同)“三资”账簿(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债权债务底数是否澄清,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隐瞒、坐支、挪用、私分集体收入,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资产、资源处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财务管理制度是否落实。⑤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居务)公开栏存档备案资料是否齐全。⑥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⑦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情况,财务工作流程、会计档案管理、资金审批管理等制度及其它相关资料是否健全完善等。
二、督导方式和程序
此次督导成立6个督导组,每组4人。组长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业务处室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分组名单另行通知)。督导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实地核查和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督导。督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如下: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导组听取省辖市关于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2.深入实地检查。督导组将深入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实地察看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是否真实全面,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办公设施、经费到位情况,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管情况。重点查看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乡镇和行政村。
3.抓好正反典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督导组要善于发现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中个别地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等情况,要及时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督导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责成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省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办公室。
4.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要向被督导地方的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反馈督导意见。反馈意见包括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等。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督导的相关准备工作,重点是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以及其它相关文件、报表和各种资料。
2.督导组每组负责督导3个省辖市,每个省辖市检查2—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检查3—5个乡镇,每个乡镇检查2—4个基层站所和4—5个行政村。
3.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督导工作。各组组长要切实负责,搞好协调,督导组成员要熟悉督导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熟悉督导对象的基本情况。督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每次督导前要有预案,切忌走过场,搞形式,督导结束后,要写出专题督导报告,对所督导地区、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4.要把专项督导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各级党委、政府、纪委要把这次专项督导与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联 系 人:张鸿雷 高凌霞
联系电话:0371—66324807、66390692
邮 箱:qlxccw108@126.com
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
2009年6月8日
主题词:农村财务 清理 专项工作 通知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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