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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办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座谈会
6月11日,我省召开《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办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省惩防办副主任、省纪委副书记米剑峰,省惩防办副主任、省纪委常委、秘书长万里光,省惩防办副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惩防办主任付静,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办,郑州、新乡、焦作、许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社科院、扶沟县、郑州市惠济区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省惩防办全体同志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对我省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一是要符合中央精神,认真贯彻《工作规划》,落实中纪委《检查办法》。二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科学,严格制定检查标准,切实提高检查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三是突出重点,内容上要突出党委的责任主体作用,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任务完成进度以及惩防体系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四是把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注重检查的结果运用,把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选先、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五是体现河南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确保检查结果的公信力。
(据省惩防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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