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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农廉办〔2009〕8号
关于对全省乡镇本级债权债务情况
进行清理统计的通知
各省辖市纪委、市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办公室:
根据《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豫纪发〔2009〕11号)和《关于报送<河南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豫农廉办〔2009〕4号)精神,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本级债权债务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12月31日前全省乡镇本级(不含行政村、社区)所有挂账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各省辖市乡镇债权债务统计表(表1、表2)请于2009年7月27日前报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办公室。
电话:66390692、66324807(传真)
邮箱地址:qlxccw108@126.com
附件:
1、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债权债务统计表
2、省辖市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债权债务统计表
河南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清理规范 乡村财务 乡镇本级 债权债务 通知
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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