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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首批向15个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派驻了5个廉政监察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廉政监察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派驻的5个廉政监察组组长分别由2名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和3个市直单位的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法院、检察院和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中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监察室主任组成。市纪委书记王炳奇多次深入施工现场征求项目单位对廉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进展情况。市纪委监察局注重加强对廉政监察组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定期或专题听取派驻廉政监察组工作汇报,组织开展情况交流,对廉政监察组报告的重大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廉政监察组的意见》、《廉政监察组工作职责》、《廉政监察组工作制度》、《廉政监察组工作纪律》及《廉政监察组工作方法》,要求各廉政监察组公开有关工作职责、权限、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有效规范了廉政监察组的监督行为。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廉政监察组进驻后,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透情况,听取项目单位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加强与派出机关的联系,廉政监察组定期向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随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处理好与主管部门纪检组、监察室的关系,互为补充,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处理好与项目业主的关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已开工的11个项目均签定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四是充分履行职责。廉政监察组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投标、合同履行、材料采购、工程变更、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的廉政情况实施零距离、全方位监察。截至目前,5个廉政监察组共对15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12.44亿元建设资金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廉政监察,促使项目建设程序更趋规范,工程管理更为严密,财会手续更加完备,相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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